深圳华夏艺术中心有限公司

一般经营项目是:在艺术中心大楼内经营影剧、展览、摄影,预包装食品(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)零售(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8月11日),从事广告业务(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,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),舞台美术设计,装潢设计,美术工艺品设计( 非金银 ),礼仪策划,艺术培训,自有物业租赁,灯光、音响设备租赁。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艺创作;乐器零售;乐器零配件销售;乐器维修、调试;服装服饰零售;服装服饰出租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,许可经营项目是: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
工商信息

法定代表人
姚明华
经营状态
存续
注册资本
7300万人民币
实缴资本
7300万人民币
所属行业
文化艺术业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91440300192203960W
纳税人识别号
91440300192203960W
工商注册号
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光侨街一号
组织机构代码
440301103487290
登记机关
成立日期
1991-11-12
企业类型
有限责任公司(法人独资)
营业期限
1991-11-12至2031-06-30
行政区划
广东省
核准日期
1991-11-12
参保人数
57
注册地址
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光侨街一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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