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阳市开发区飞旭文化传媒工作室

一般项目: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 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 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
工商信息

法定代表人
束鹏飞
经营状态
存续
注册资本
1万人民币
实缴资本
所属行业
文化艺术业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92321181MA252T312Q
纳税人识别号
92321181MA252T312Q
工商注册号
镇江市丹阳市开发区东方盛世12栋3104室
组织机构代码
321181601584429
登记机关
成立日期
2021-01-20
企业类型
个体工商户
营业期限
2021-01-20至无固定期限
行政区划
江苏省
核准日期
2021-01-20
参保人数
0
注册地址
镇江市丹阳市开发区东方盛世12栋3104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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