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海县徕原素摄影工作室

摄影服务。

工商信息

法定代表人
葛美春
经营状态
存续
注册资本
5万人民币
实缴资本
所属行业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92330226MA284EHC4J
纳税人识别号
92330226MA284EHC4J
工商注册号
宁海县跃龙街道惠民路30弄1号(住宅)
组织机构代码
330226601151739
登记机关
成立日期
2016-08-04
企业类型
个体工商户
营业期限
2016-08-04至无固定期限
行政区划
浙江省
核准日期
2016-08-04
参保人数
0
注册地址
宁海县跃龙街道惠民路30弄1号(住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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