冠县鑫民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第十五店

中成药、化学药制剂、抗生素制剂、生化药品、生物制品(除疫苗)零售(凭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至开展经营活动)。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,乳制品(含婴幼儿配方乳粉)(凭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开展经营活动).II类:6820普通诊察器械、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、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(体外诊断试剂除外)、6856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、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、6866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销售.(凭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经营)※※(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)。保健食品、保健器材、计生用品、化妆洗涤剂、日用百货零售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
工商信息

法定代表人
武翠华
经营状态
注销
注册资本
实缴资本
所属行业
零售业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91371525MA3C2HT054
纳税人识别号
91371525MA3C2HT054
工商注册号
冠县崇文街道办事处北环路(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东临)
组织机构代码
371525300004608
登记机关
成立日期
2013-04-19
企业类型
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(自然人独资)
营业期限
2013-04-19至无固定期限
行政区划
山东省
核准日期
2013-04-19
参保人数
2
注册地址
冠县崇文街道办事处北环路(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东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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